检验安徽液氨储罐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.内部和外部检查以及整体检查。检查周期应根据设备的技术情况和应用条件确定,但外部检查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,内部和外部检查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,综合检查应至少每六年进行一次。
正常情况下液氨储罐使用期限达到15年的,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;使用期限达到20年的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。对于定期检查的储罐,检查人员应提出检查声明,说明储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,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监测等措施。检查声明应存储在储罐技术文件中。
检查前的准备工作:
1.查阅相关技术资料,了解生产中的储罐.在安装和应用中发现的缺点。
2.将罐内介质清理干净,用盲板将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隔开,并应有明显的隔断符号。
3.更换和清洗储罐中的残余气体,取样分析符合相关标准。
4.打开液氨储罐的所有人孔,清理罐体内部,减少内壁污物。
5.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源。进入罐内检查时,应使用不超过12的电压V或24V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控低压防爆灯。检查仪器和维修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个V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。
6.罐区应配备消防设备.救援设备。如需动火作业,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。